佛山市顺德区顺智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被罚款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4-05-30 21:18

  2024年5月31日消息,佛山市顺德区顺智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,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便投入使用,被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罚款31000元。

  根据公告内容,当事人将一台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投入使用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四十条第三款“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,不得继续使用。”的规定,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。

  佛山市顺德区顺智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八十四条第(一)项规定,罚款金额为31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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